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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促進人工智能氣象應用服務有序發展

    新華社|202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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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智能氣象應用服務辦法》1日起施行,為人工智能技術在氣象領域的深度融合應用與規范發展加裝“安全護欄”。

    新華財經北京6月1日電 (記者 劉詩平)中國氣象局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發布的《人工智能氣象應用服務辦法》1日起施行,為人工智能技術在氣象領域的深度融合應用與規范發展加裝“安全護欄”,為加快實現氣象科技能力現代化和社會服務現代化提供新動能。

    中國氣象局總工程師潘進軍表示,辦法以“敏捷治理”為重要原則,強調“支持與促進”,尊重人工智能發展規律,促進創新和依法治理相結合。

    辦法圍繞數據開放、算法模型研發和應用場景賦能等,提出了具體政策支持和促進措施,加強人工智能與氣象監測預警、預報預測、數值預報等領域深度融合應用,構建人工智能氣象應用服務場景,并對氣象主管機構參與國際氣象領域人工智能應用服務的發展和治理做出了規定。

    辦法提出,氣象主管機構應推動人工智能在旅游、能源、交通、金融等氣象服務領域的推廣應用,構建人工智能氣象應用服務場景;加強人工智能氣象應用服務領域的產學研用深度融合,開展人工智能氣象應用示范,推動人工智能在氣象業務領域的轉化、準入和應用。

    辦法規定,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應為進入開放共享和流通環節的數據要素匹配氣象數據身份標識。

    同時,氣象信息傳播要合法。辦法規定,提供者不得向社會發布和傳播非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提供的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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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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