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的司法適用:規范、原則與限度”研討會在京舉辦
近日,由中國政法大學主辦的“執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的司法適用:規范、原則與限度”研討會在北京舉行,10余名專家學者圍繞“執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的適用與邊界”“執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的救濟與解除”與“對民辦非企業法人的執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三個議題進行深入探討,主持人為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證據法研究所所長胡思博、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蔡元培,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馬春曉。
失信制度應遵循比例原則 確保過懲相當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宋朝武對失信的定義進行了界定,他認為并非所有被執行人不能履行法院判決都叫失信,而是有錢不還、規避逃脫執行才是失信人,失信制度應遵循比例原則,不能將所有被執行人都籠統列入。既要及時保護債權人利益,又要保護被執行人應得利益不被侵犯,在加大執行力度時,監督至關重要,問題根源在于制度,制度制定后關鍵是如何切實履行。
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副院長、教授王貞會表示,刑事訴訟領域提出的建立輕微犯罪封存制度與信用體系建設、失信聯合懲戒及犯罪后果等問題一脈相通。執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不僅是民事訴訟領域需要研究的一個問題,在刑事訴訟領域也需要進一步研究。
“在失信聯合懲戒中,比例原則具有重要的適用性。比例原則包括適當性、必要性和衡量性三項子原則,要求在懲戒措施中平衡目的與手段的關系?!敝袊嗣翊髮W法學院教授肖建國表示,我國的失信懲戒制度需要進一步細化和完善,特別是在必要性原則的貫徹落實方面,以充分發揮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的作用,促進法治環境的優化和民營經濟的發展。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法律職業倫理研究所副所長白冰認為,聯合懲戒舉措多元,涵蓋資格、高消費及可能影響人身自由、財產權、人格尊嚴等權利。對于失信聯合懲戒中出現的問題,需要以多學科視角解決,要遵循法律保留原則和比例原則,對于列入聯合失信措施的范圍進行嚴格限制,有邊界地行使權利。
優化失信懲戒制度 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失信懲戒作為構建信用體系的重要手段,其適用范圍和主體不斷擴大,從法院擴展到多部門聯合懲戒,涉及眾多主體的利益。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所所長紀格非建議通過程序保障,救濟被懲戒主體權利。構建完善的信用修復制度,針對惡意逃避執行行為強化懲戒,對無惡意或積極履行債務者恢復部分經濟交往能力,以優化失信懲戒制度,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清華大學法學院長聘副教授任重表示,解決執行難需平衡懲戒措施與個人無力償還的矛盾,從多部門法協同和多學科交叉研究中尋找更平衡的解決路徑,以實現失信懲戒制度的優化。
在中國政法大學法與經濟學研究院副院長徐文鳴看來,目前失信聯合懲戒的范圍日益擴大,涉及眾多領域,失信人員數量較多,失信懲戒手段多元化?!耙惶幨?,處處受限”的做法需進行合理性考量,制度設計可以從對失信行為、程度分級分類的方向發展、細化。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李響表示,失信聯合懲戒措施需要更精細化、導向化,做到就事論事、就人論人、就時論時,避免永久影響。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熊躍敏指出,執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需在合法性、合理性、程序規范、救濟完善等方面進行不斷改進和完善,以確保其穩健運行并有效維護社會信用體系。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黨委書記楊秀清認為,執行失信尤其是聯合懲戒的范圍已被拓寬,“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局面愈發普遍。在這種情形下,不應僅僅聚焦于如何針對執行難進行懲戒、開展聯合懲戒,而應反思并著力構建社會信用體系,不能為了攻堅執行難,就將執行失信懲戒范圍擴大,這本質上是社會亟待解決的誠信問題。
“對民辦非企業法人執行失信聯合懲戒的邊界這一問題,實踐中有可能出現合法性危機?!痹谥袊ù髮W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楊緒峰看來,解決這一問題需滿足一定條件和依據,包括執行措施應當有明確的實體判決作為依據,確保執行人員在法定范圍內行使職權;失信行為認定要有事實基礎,需有明確證據支撐且經法定程序認定;要有明確法律依據和保證程序合法性。